我們認為使用者應該要知道政府在什麼時候,以什麼方式要求他們所需的資訊。因此,自 2012 年起,我們每年都會公布政府向我們要求使用者資料的次數和我們的回應。我們認為政府監督和要求資料的法律權利一有變化,我們的透明度報告就應該要更新。從今天起,我們將每隔六個月發布此訊息。
保障使用者隱私是 Dropbox 的首要任務。我們收到的每一則要求都依照政府資料要求準則處理。同時我們也強力支持目前正在進行的監督改革。例如,美參議會最近提出的法案,禁止美國政府蒐集大量中繼資料,大幅提升國安要求的透明度。我們期盼您聲援此法案通過,若您居住于美國境內,您可以致電或寄電子郵件給您的國會代表以表立場。世界各地都有 Dropbox 的使用者,我們也希望可以支持各地的類似改革法案。
光是看數字可能感受不大,我們想特別指出一些細節,讓您進一步瞭解這些數字。
傳票: 傳票包括來自在未有法官或地方法官可複審法律程序時,執法單位所要求的法律程序。地方政府、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當局可依民事或刑事案件開出傳票,傳票通常由政府律師或大陪審團發出。我們不會提供與內容直接相關的資訊來回應傳票。
搜索票: 搜索票需經司法審核,說明可能動機,並且需符合搜索範圍和停用項目的特定要求。搜索票可由地方法院、州政府法院或聯邦法院發出,並僅適用於刑事案件。我們會提出與內容直接與間接的資訊以回應有效的搜索票。
法院命令: 法院命令是由法官所發出,形式各有不同,例如:根據美國電子通訊隱私法 (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) 而發出有關民法和刑法案件的 2703(d) 命令。在回應法院命令時,除非該命令提供與搜索票相同的程序保障,否則我們並不會提供與內容直接相關的資訊。
國家安全程序: 國家安全程序包含國家安全密函 (National Security Letters, NSLs),以及根據外國情報監聽法 (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) 所發出的命令 (FISA orders)。根據美國政府規定,Dropbox 不能公布接獲的確切數字。
來自美國境外之要求: 目前,我們要求非美方政府遵照共同法律協助協定或調查委託書之程序,使美國法院得以向 Dropbox 發出符合美國法律程序的要求。
與內容間接相關: 當我們提供「與內容間接相關」之資訊來回應有效的法律程序時,即表示我們提供與帳戶相關之姓名、電子郵件地址等訂戶資訊;帳戶設立日期和 IP 等其他交易資訊。「與內容間接相關」之資訊並不包含使用者在 Dropbox 帳戶中所儲存的檔案。
內容: 當我們提供「內容」資訊來回應有效的法律程序,即表示我們提供儲存在某人 Dropbox 帳戶中的檔案,以及與檔案間接相關的資訊。
「無提供任何資訊」: 此即表示我們由於以下一項或多項原因,並無提供任何資訊來回應要求:(1) 該要求與我們以作過回應之要求重複;(2) Dropbox 反對該要求;(3) 執法單位收回要求;或 (4) 該要求無法指明特定帳戶。
「帳戶不存在」: 這代表執法單位在要求中所指明的特定帳戶並不存在。